阅读备忘
林那北《校医杜常宝家》
镇中学支书华田很闹心的,因为校医家里有点怪,惹得群众议论纷纷。校医家里,居然长住着一个与校医老婆关系暧昧的陌生男人。校医的家,在校区宿舍楼。这很影响观瞻,影响学校五讲四美的形象。支书必须面对。他去了校医家,一去,二去,三去,又把校医约到了家外,约到了办公室。校医说,那人是老婆的表哥。但没人相信。直到校医一屋人突然消失,支书也没闹明白昨回事。倒是大家的口传,续上了一个有些复杂的可谓惊心动魄的现实逻辑链。《校医杜常宝家》(原载《上海文学》2012.11)写得不疾不徐,层层掘进,丝丝入扣,波澜一起又起,加之作者机俏、简婉的语言,这就使得读者被套了绳索,亦步亦趋,直到终点。这一招,也可视作围点打援,杜家是点,读者是援。
张炜《致不孝之子》
《致不孝之子》(原载《长江文艺》1996.4)是用第二人称写的,因此也可当作居住老家农村的老人“我”写给城里知识分子儿子的一封信来读。信中的孝,是广义的,那些有悖真理、钻营取巧、违心妥协的事,都被认为不孝。文笔干净、结实,文中多有生活哲理、人生况味。这个不像小说的小说,之所以是小说,有意思,我以为恰恰是选对了叙说对象:不孝之子。它造成的紧张、对立,成立、成全了这个小说。
海飞《干掉杜民》
“我”是丹桂房村唯一的地主,杜民就是一个游手好闲的村民,他干女人(连嫂子也干,连“我”的女友和丫环也敢伸手)、偷东西,这怎么得行呢。“我”就吆约族长和杜民的哥哥杜仲等,决定干掉杜民。大家伙儿打瘸了杜民,并把他送进了监狱。“我”把他放出监狱,杜民彻底垮了。不料,杜民后来腰上别了枪,成了“我”新女友的保镖。尽管我不喜欢这个结尾,但这并不影响《干掉杜民》(原载《收获》2005.4)是不错的小说。文字朴白,一板一眼,平铺直叙,一点不耍花枪。这样写地主!这样写农民!看来,生成一个好小说,只需改变一下惯常思维就OK了。
崔曼莉《卖宅》(外一篇)
《卖宅》《送簪》(原载《大家》)真是两个玉一样晶莹、精美的小说,它们所有的好就在一个小字上,小的体量、小的故事、小的气息、小的声音……小得像针,扎得我有了感觉。这多亏了角度与剪裁。这样一来,小,就大了。《卖宅》以客店店主的视角,看卖宅的“败家子”与他的美貌夫人,如何人生。《送簪》则以雏妓的视角,看男人与爱情对自己一汪纯情的反应。
王凯《残骸》
《残骸》(原载《野草》2013.2)也算一个新题材吧。它写的是沙漠上的几个战士,在不甘寂寞的排长“我”带领下,一心想在“抢靶”(导弹残骸)中,与村民发生冲突,刺激自己的故事。我是想打人的,最后却被人打了。很现实的小说,结尾却玩了玄疑。是因为作者突然乏了力,还是处心积虑出了奇招?不知。
2013/8/29

